上海开展2023年“侨之春”慰问活动 送上新春暖心包******
上海侨联组织发放新春暖心包。上海市侨联供图
中新网上海1月11日电(记者范宇斌)“疫情进入流行期,我们最牵挂的是侨界相对脆弱的群体。我们要加大关心关爱老年群体的力度,密切联系身边的老年归侨侨眷,及时送上温暖,提供切实帮助,促进疫苗接种,支持老年人防范和降低疫情对自身健康的影响。”近日,在《上海市侨联致全市各级侨联组织和广大侨界朋友的一封信》中如是写道。
岁末年初,上海正经历疫情防控的一个特殊阶段。记者11日从上海市侨联获悉,为表达侨联组织对归侨侨眷特别是侨界老年人的关心关爱,及时送上温暖,上海市侨联会同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和爱心侨企,推动上海各级侨联组织共同参与,在元旦后至春节前夕开展“迎新年、送温暖”新春慰问活动,为上海全市2000户早期归侨、困难归侨侨眷及侨界志愿者送上新春暖心包。
记者了解到,今年新春暖心包里有维生素泡腾片、防疫喷雾、健康食品,以及年味浓浓的春联、福字等,相关物资已陆续发放。
老年归侨侨眷在收到慰问品后向侨联组织和街道志愿者反映说:“今年的新春暖心包中既有充满年味的新春贺年品、提升免疫力的营养品,也有实用的防疫物品,特别是收到侨联这一封情意满满的慰问信,手上沉甸甸的,心里感到暖暖的。”
“侨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以及留学人员的桥梁纽带,是所有侨界朋友的团结之家、奋斗之家、温暖之家。”上海市侨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凝聚侨心侨力,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拼搏,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了侨界贡献。展望新的一年,需要侨界继续全力以赴、争做贡献。”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