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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二十四节气》原画出自《不可思议的敦煌·与万物共生长》创作展——最佳创作团队奖「豆荚创意」小朋友们的集体创作。动画制作:满晨
进入小寒一般就进入了腊月,临近过年,人们开始忙着写春联、剪窗花,采购年画、鞭炮等各类年货,为即将到来的春节作准备。此时,北方地区的河水已经冻得足够结实,人们开始在冰面上嬉戏玩乐,古时称为“冰戏”,《宋史》中就有“故事斋宿,幸后苑,作冰戏”的记载。除此之外,有的地方还有进行“腊祭”的习俗,祭祀祖先和众神,祈求来年农作物丰收。
“三九补一冬,来年无病痛”,冬季要进补,而小寒时节尤为重要。除了在冬季出场率最高的羊肉,江苏一些地方会在小寒时煮菜饭吃,用“矮脚黄”(小白菜的一个品种)与咸肉片、香肠或是板鸭搭配,加上生姜粒与糯米一起煮,广东地区的糯米饭也与之相似。天津地区则有吃黄芽菜的习俗,黄芽菜即白菜芽,冬至后将白菜割去茎叶,只留菜心,覆盖勿透气,半月后取食,为冬日蔬菜不足的餐桌增添了脆爽之味。
俗话说,“小寒大寒,冻成一团”,小寒和大寒时期,基本上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不过,小寒之“小”,真的意味着还不够冷吗?民间常说“冷在三九”,而“三九”基本上处于小寒节气内。我们之前辨析过大暑和小暑哪个节气更热,同样地,根据气象资料可以看到,只有少数年份的大寒气温低于小寒,因此,在寒冷这方面,“小寒胜大寒,常见不稀罕”,小寒是当之无愧的内卷王。
除了“真冷”以外,我们该如何优雅地表达寒冷?杜甫说“霜严衣带断,指直不得结”,天气太冷,手指冻得僵直,连断了的衣带都不能系上;李白说“素手抽针冷,那堪把剪刀”,做针线时,连抽针都冷,更别说拿剪刀去裁衣服了;孟郊说“百泉冻皆咽,我吟寒更切”,因为天冷,连泉水流动地声音都像是在哽咽,更别说人了;陶渊明说“凄凄岁暮风,翳翳经日雪”,一整天又刮风又下雪,冷不冷就不用说了吧?
天气虽冷,但古人认为,只有小寒、大寒“冻透了”,来年开春之后才能顺利回暖。民谚说“小寒寒,惊蛰暖。小寒暖,倒春寒。小寒不寒,清明泥潭。小寒大寒大日头,来年开春冻死牛”,就是通过小寒大寒的气温来判断来年的天气,甚至还可以通过小寒大寒时的降水情况观测小暑大暑的旱涝,“小寒大寒不下雪,小暑大暑田开裂”,就是说,小寒大寒如果不下雪,小暑大暑时节就会干旱。小寒时节,北方大部分地区已经没有太多的农活,主要任务是做好畜舍保暖、窖藏、造肥积肥等工作,正如农谚所说“小寒时处二三九,天寒地冻北风吼。窖坑栏舍要防寒,瓜菜薯窖严封口”;另外就是要防止积雪冻雨压断竹林果木,适时果树进行冬剪。
不过,小寒时节也不尽是萧索之景。南北朝时期《荆楚岁时记》中记载“始梅花,终楝花,凡二十四番花信风”,二十四番花信风,就始于小寒时的梅花。文人墨客都爱赏梅,喜欢其迎寒绽放的特点并将其视为值得赞颂的高洁品格。王安石咏梅,说“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王冕咏梅,说“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崔道融咏梅,说“朔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这是把梅花当主角写的。宋朝诗人杜耒请朋友到家里围炉煮茶,把梅花当作气氛组,说“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十分风雅;不过,最有名的还是“踏雪寻梅”的男主孟浩然,“园中有早梅,年例犯寒开”,踏雪寻梅是孟浩然的行为艺术,他为了找创作灵感,骑着驴去追寻梅花的踪迹。其实大家想一想这个场景,一个大男人骑着驴去找梅花,似乎并没有那么唯美。但对于诗人来说,灵感乍现的时刻总是可遇不可求,踏雪寻梅的意境自此为人津津乐道,孟浩然也没想到,找灵感的他成了后来很多人的艺术创作灵感。
“莫怪严凝切,春冬正月交”,梅花的盛开是小寒带来的希望,严冬进入倒计时,时光如梭,春归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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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